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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——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履职
新闻来源:上交所官网   发布人:宁波上市公司协会   点击率:107   发布日期:2025.12.26

上证发〔2025〕134号

各市场参与人:

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(含企业债券)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履职,提升公司债券信息披露质量,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——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履职》,现予以发布,并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。

特此通知。


附件: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——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履职


上海证券交易所

2025年12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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